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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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6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支出和大额资金使用预算的通知

各部门:

为做好学校2016年度财务预算编制工作,根据上级有关预算编制的要求,现就学校2016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支出和大额资金使用预算的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学校对各部门报送的重大建设项目和大额资金使用预算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的审核。对符合学校事业发展目标及发展规划的项目,学校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并结合当年学校财力状况,优先安排急需、可行的项目。对纳入2016年度建设的项目,将在2016年度安排建设资金,对纳入以后年度的建设项目,将在以后年度安排建设资金,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重大建设项目的逐年实施,实现学校事业目标和发展规划。

二、重大建设项目支出和大额资金的范围

重大建设项目支出是指学校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项重大支出。各部门除常规工作外所发生的支出,均定义为重大建设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建设、学科专业建设、人才队伍建设、重大分配制度改革、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设备购置、图书采购、大型修缮、大型活动、出国活动等支出。

大额资金指某项或某类业务活动预算超过5万元以上的支出。

三、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认真按照学校发展规划、部门建设规划和工作目标等,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对部门2016年度内计划开展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分析,填写《2016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支出和大额资金使用申报书》(见附件1)及《2016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支出和大额资金使用预算表》(见附件2)、并报分管校领导或联系校领导审批。

各预算的申报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基本建设支出和基建维修支出预算报基建处(jjc@guat.edu.cn),设备购置及维修预算报国资处(gzc@guat.edu.cn),实验实训室(基地)建设支出预算报教务处(jwc@guat.edu.cn),公务出国经费支出预算报国际教育交流中心(gjjlc@guat.edu.cn),教师国外培训经费支出预算报人事处(rsc3250@guat.edu.cn),其余项目支出预算直接报财务处(cwc@guat.edu.cn),各部门请将申报预算的纸质和电子材料于6月26日前报到上述部门。

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将报到本部门的预算审核汇总后,于7月3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材料再报财务处(cwc@guat.edu.cn)。

(二)财务处将各部门报送的《2016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支出和大额资金使用预算表》进行汇总,提交学校预算编制工作小组或有关委员会或有关部门进行论证,提出2016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支出和大额资金使用预算初步方案,报院长办公会研究、党委会审定。

(三)学校各部门日常运行经费支出预算由财务处根据学校相关定额及标准核定,各部门不需编报。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交通费、综合业务费、实习实验费、教学资料费、毕业生业务费、学生活动费、本科专业建设费、本科课程建设费等。

(四)有出国业务的部门必须填报出国经费专项预算,凡是没有预算的,一律不批准出国。

(五)请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本部门扎扎实实做好2016年重大建设项目支出和大额资金使用预算的编制工作,并按时上报。对未按时上报或未列入2016年度重大建设支出和大额资金预算的项目,学校在2016年度内不给予经费支持。各部门在申报材料中须填写填表人联系方式,便于沟通联络预算编制事宜,在预算编制中如有不明之处,请与财务处联系。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财务处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