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 考 申 请 表
编号: 年 月 日
姓名 |
郝素宏 |
班级 |
营销与策划一班 |
学号 |
20141128Z0128 |
任课教师 |
王艳梅 |
缓考课程 |
管理学基础 |
此课程预计考试时间:2014/12/29 10:00 |
缓考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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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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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意见: |
教务处意见: |
备注: |
注:1、该表一式两份;2、缓考课程一栏必须填写课程全称且只填写一门课程;3、必须在考试前申请;4、前三行用电子档打印;5实践教学与任选课不能申请缓考。
缓 考 通 知 单
老师:
班 同学 课程因
申请缓考,现同意其缓考(如果此通知单在考试后提交,则此通知单作废!),特此通知。
教务处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