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展板借用申请流程
1. 打印借条
2. 规范填写借条
3. 交由传媒与艺术设计系团委学生会宣传部部长签名
4. 带上证件、借条交给我系负责人即可借用展板
(注:借条若无批准人签名或其他违规签名,则视为无效借条,不予以借用。)
各项活动需提前2-3天,向我系宣传部提交借条,等候有关负责人批准。
二、海报规格大小
1.2mX1.7m
三、展板管理条例
1.展板内容:健康向上,生动活泼,张贴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张贴内容,禁止张贴任何违章广告(有营利性质的各种海报、广告和其他宣传品)。
2. 各部门在展板使用期间须保持展板整洁干净及安全,不要让其他人员粘贴不明广告,如有此类情况,由借用方清理好展板再归还本系,保证展板的整洁、完好。如发生展板的损坏,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处理。
3.对于展板的看管由借方人员负责,在借用期间轮流看管,遇到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负责人员需在第一时间将展板抬回避雨、干燥的场所。
4. 各院系组织使用的展板应摆放整齐、美观、规范(不妨碍道路的正常通行及各建筑物通道的畅通)。
5. 摆放期限:所有展板都必须按规定的期限摆放。
6. 此时间为活动主办方要求的海报张贴时间,应规范填写为一个时间段,即从活动前期宣传到活动开始。到期主动归还,若活动延长请重新申请借用展板。
7. 本系宣传部负责对全院展板的不定期检查,如若发现违规现象,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8. 我系举办画展、大型活动以及各院系、社团同时举办较多活动时不外借。
9. 借用方所借展板不得私自转借他人。
四、展板粘贴规则
1. 展板上张贴海报请使用透明胶带,严禁使用各种强力胶结剂;不得使用双面胶、液体或固体胶水。
2.防止尖锐物重度划伤板面,不能用钉子订展板,避免腐蚀、高温及严重碰撞,如发现使用时存在以上情况的,将视为故意损坏展板,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
联系方式:
宣传部部长:李雯祺18290069703 QQ:1124359043
副部长:陈晓灵13768135314 1364758650
干 事:谢秋燕18593273244 1352179717
李展文18894827857 421314395
传媒与艺术设计系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