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一)2015年7月13、15、17日三天。2012级、2013级各专业只留一门课程,2014级最多3门课程安排在考试周进行考试,请各系严控考试科目,并于6月5日前将拟考科目报教务处。
其余课程考试由各系(部)自行组织。
(二)每场考试时间限定为2个小时。凡是考试时间不足或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由各系(部)自行组织。
(三)非毕业班考查课(含所需的考核)于18周结束。考查成绩单由课程所在系(部)提供一式三份,分别交给课程所在系、学生所在系、教务处。
二、试卷命题及提交成绩要求
(一)本科出五份试卷(计教学工作量),教务处随机抽取一份试卷用于期末考试。每份试卷同一题型相同内容重合率不得高于20%;专科(高职)仍按A、B卷命题。试卷由教研室主任负责审核,系(部)分管领导审定。
(二)试卷课程名称须与教学计划一致,并按A4格式打印(格式在教务处网页“工作文表”栏下载)并注明适用年级和班级。试卷(含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由各系(部)汇总后于6月12日前报教务处。
(三)教学大纲相同的本科课程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评阅。专业不同,但课程名称、学分、学时相同的专科(高职)课程应统一考核方式。具体由专业所在系与课程所属系协商确定。
若采用非闭卷方式考核,须经系(部)审核、教务处批准。
(四)课程考完后三日内须完成评阅及成绩录入工作。所有课程成绩最后提交教务系统时间为2015年7月20日。
三、考务要求
(一)各系分管领导安排一次监考任务。
(二)学生按《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考场规则》要求参加考试。
(三)任课教师根据《桂林航天工业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认真核查学生考试资格,并于6月22日前将无考试资格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
(四)在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将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的考务工作组,对考风、考纪进行监督、检查。
四、试卷的保管与处理
(一)本科试卷
本科任课教师于7月17日下午17点前将考试命题计划、考试试卷答案要点及评分细则、课程考试命题审核表、考试质量分析表、考试成绩单各1份(装入试卷袋)连同考试试卷送交学生所在系(除《大学英语》试卷由外语系保管外)整理保管。成绩单分别交课程所在系、学生所在系、教务处各一份。
(二)专科试卷
专科考试试卷由课程所在系收齐统一交学生所在系保管;成绩单分别交课程所在系(部)、学生所在系、教务处各一份。
五、其他事项
(一)已出齐十套试卷的考试科目只需在考试试题审批单中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交教务处即可。
(二)任课教师应认真组织学生复习迎考,辅导答疑,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试题。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请各系安排好下学期各班的实习(实训)、设计、实验等工作并准备有关的实习大纲、课程设计大纲、实习实验指导书等,并于本学期放假前将下学期前4周的实践教学具体安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四)请各系(部)于本学期放假前将新课试讲报告、兼职教师申请表报教务处教务科。
(五)本通知未涉及其他事宜按照已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