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本科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桂航教〔2014〕28 号)文件精神,为做好 2014 年本科优秀教学质量奖的评选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见《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本科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办法(试行)》(桂航教〔2014〕28号)。
二、评选办法
(一)凡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根据申报通知,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本科优秀教学质量奖申请书》,系(部)根据教师本人平时工作情况,初评后推荐参加学校评选。系(部)在拟推荐人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后,于12月2日前将申请书(含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纸质稿一式三份送交教务处,并将申请书的电子版发到jwc@guat.edu.cn。
(二)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获奖人选并公示。
(三)校长办公会议审定获奖人员名单。
三、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提名奖四个等级,其中一等奖 2 名,二等奖 3 名,三等奖 5 名,提名奖 10 名。
(二)学校对获奖教师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参照学校教学工作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人:潘有志。电话:2253026。
附件
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本科优秀教学质量奖申请书